荷兰vs厄瓜多尔比赛直播
课外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试 行)
成理工教发〔2010〕 号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主动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实现途径,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倡导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潜能,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课外能力,根据《荷兰vs厄瓜多尔比赛直播 关于修订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课外实践学分的认定范围及标准
课外实践学分认定包括四个方面的学分: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课外创新学分;社会实践课外学分;文体活动课外学分;参加等级考试和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学分。
具体范围及标准参照附表。
二、 课外实践学分的认定程序
(一)每学期的第10周之前,学生填写《荷兰vs厄瓜多尔比赛直播 学生课外实践学分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对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二)申报的课外实践学分经学生所在系领导确认同意后,填写认定意见,并由系统一将申报材料上报教务处。
(三)由教务处进行审批,并填写审批意见。教务处审批后,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四)学生获得课外学分后,一份交学生所在系教务办公室记载课外学分并存档,另一份交教务处教研科存档。
(五)在对申报的学分认定上有争议时,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认定。此认定为最终认定。
三、课外实践学分的用途与记载
(一)学生取得的创新与课外实践学分,可以冲抵教学计划中公共选修课的学分,但冲抵总学分一般不超过3个学分;超出部分的学分,可作为超修学分予以记载。
(二)同一项目的学分中以每单项取得的最高分为准。
(三)学生取得的学分在评优评奖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
(四)获得的学分记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
四、附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2009级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和专科生(含因休学等原因入2009级的学生)。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荷兰vs厄瓜多尔比赛直播 学生课外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和标准。
2、荷兰vs厄瓜多尔比赛直播 学生课外实践学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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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3日
附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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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外实践学分认定范围和标准
项目名称 |
要求 |
学分 |
||||
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课外创新奖励学分 |
获省市部级以上自然科学 或社会科学成果奖 |
一等奖 |
8学分 |
|||
二等奖 |
4学分 |
|||||
三等奖 |
2学分 |
|||||
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
8学分 |
|||||
成功申请发明专利 |
6学分 |
|||||
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
4学分 |
|||||
成功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
3学分 |
|||||
参加全国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设计及技能大赛 |
一等奖 |
4学分 |
||||
二等奖 |
3学分 |
|||||
三等奖 |
2学分 |
|||||
参加省市级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设计及技能大赛 |
一等奖 |
3学分 |
||||
二等奖 |
2.学分 |
|||||
三等奖 |
1学分 |
|||||
参加院级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设计及技能大赛 |
一等奖 |
1学分 |
||||
二等奖 |
0.5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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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级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500字以上) |
第一作者 |
4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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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作者 |
2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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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市级报纸、杂志上发表文章(300字以上) |
第一作者 |
1.5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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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作者 |
1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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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 |
第一作者 |
6学分 |
||||
第二作者 |
4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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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 |
第一作者 |
2学分 |
||||
第二作者 |
1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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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课外 奖励学分 |
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含社会调查、科技咨询) |
国家奖励 |
6学分 |
|||
省级奖励 |
4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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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励 |
2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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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向学院提交较高水平的调研报告 |
1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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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活动课外奖励学分 |
参加全国或国际文体比赛(含演讲比赛、辩论赛、知识竞赛等)(个人项目) |
一等奖 |
6学分 |
|||
二等奖 |
5学分 |
|||||
三等奖 |
4学分 |
|||||
四等奖 |
3学分 |
|||||
五等奖以后 |
2学分 |
|||||
参加全国或国际文体比赛(含演讲比赛、辩论赛、知识竞赛等)(集体项目) |
一等奖 |
6学分 |
||||
二等奖 |
4学分 |
|||||
三等奖 |
3学分 |
|||||
四等奖以后 |
2学分 |
|||||
参加省市级文体正式比赛(含演讲比赛、辩论赛、知识竞赛等)(个人项目) |
一等奖 |
3学分 |
||||
二等奖 |
2学分 |
|||||
三等奖以后 |
1学分 |
|||||
参加省市级文体正式比赛(含演讲比赛、辩论赛、知识竞赛等)(集体项目)(6人以上) |
一等奖 |
3学分 |
||||
二等奖 |
2学分 |
|||||
三等奖以后 |
1学分 |
|||||
参加院级文体正式比赛获奖(个人项目) |
一等奖 |
1学分 |
||||
二等奖 |
0.5学分 |
|||||
参加院级文体正式比赛获奖(集体项目) |
一等奖 |
1学分 |
||||
二等奖 |
0.5学分 |
|||||
正式体育竞赛中,破全国高校记录 |
6学分 |
|||||
正式体育竞赛中,破省高校记录 |
4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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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体育竞赛中,破校记录 |
2学分 |
|||||
(以上各单项每次均只取最高学分,不重复记学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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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等级考试和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奖励学分 |
计算机等级考试 |
3级 |
1学分 |
|||
外语等级考试(本科六级、专科四级、英语专业八级) |
通过 |
1学分 |
||||
职业资格证书 |
初级 |
1学分 |
||||
中级 |
2学分 |
|||||
高级 |
3学分 |
|||||
从业资格 证书 |
1学分 |
|||||
汽车驾驶培训 |
汽车驾驶执照 |
通过 |
3学分 |
|||
(未列入的其余各类校级以上奖项,参照本细则中相关奖项等级给予相应学分) |
||||||
附表2: 荷兰vs厄瓜多尔比赛直播 学生课外实践学分申请表
学生姓名 |
|
学 号 |
|
性 别 |
|
所在系 |
|
专 业 |
|
年 级 |
|
成果(论文)名称 |
|
成果种类 |
|
||
共同参与研究的人员及排名 |
|
申请课外学 分 数 |
|
||
指导教师(教练/领队) |
|
申请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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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课外学分”的理由:(应较为详细、准确地叙述清楚成果的水平、应用情况;发表论文或科研结题成果、竞赛获奖、实践活动获奖等的主办单位、级别等;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等)
申请人(签字): 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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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所在系审查意见及对其“课外学分”的处理建议:
系主任(签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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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审核意见及对其“课外学分”的处理结论:
教务处(实践科) (签字):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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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学分”记载、处理情况记录:
系教务办执行人(签字): 日期: |
注:① 本表一式两份,所有程序处理完毕后,一份由系教务办保存并记载课外学分,一份由教务处教研科存档。
② 申请“课外学分”的学生在每学期的第10周之前填写,附成果(论文)和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本签字先后次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