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学位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

制度-文件|2009-04-07

 

        2008年全省成人高等教育

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研讨会

会议纪要

 

2008年全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研讨会于20081113日在四川成都玫瑰园举行。来自全省29所高校学位办、成人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的主要负责人等7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省学位办彭润商主任主持。省学位办张小峡副主任通报了近三年贯彻《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办法》(川学位办[2006]54号文)的执行情况;解读了川学位办[2006]54号文中的有关条款;说明了成教本科生申请学位考试和学位申报工作的时间、程序的调整情况;提出了省学位办、校学位办和成人教育部门在成人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位管理工作中的各自职责。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华师范大学等高校学位办及成教、网教网的负责同志交流了做法,与会代表紧紧围绕“进一步加强我省成人教育学位授予管理,努力提高学位授予质量”这一主题进行了广泛交流和深入探讨。会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通报了近三年我省贯彻川学位办[2006]54号文的执行情况。

张主任通报了近三年全省成人学位外语考试合格率、学位授予率、学位申报、组织及管理工作情况,指出川学位办[2006]54号文修订至今,对我省成人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和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1)各单位领导更加重视;(2)各单位积极宣传,全省参加学位考试及申请授予学位人数逐年增加;(4)申报程序更加明确、规范,申报材料更加规范、完整;(3)全省成人学位授予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解读及说明了《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办法》中的有关条款。

1、明确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的考生”申请学位的处理办法。对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的考生申请学位,由学校学位办审核批准后,可将其参加学校教务处组织的普通本科生的外语水平考试的成绩,按学校当年普通本科毕业生申请学位的合格标准,认同为申请学位的成绩,经学校审查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报省学位办审核备案。

2、明确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及备案办法。各成教院、网教院要将学位主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并报校学位办审核备案,校学位办监督教学计划的执行。对于学位主干课程的考试方式,采取:一是将主干课程直接纳入教学计划,进行考试,承认其考试成绩;二是由校学位办单独组织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

3、明确学位申请时间具体范围。川学位办[2006]54号文件中规定的“学生在毕业后两年内申请学位”,由于时间不便于界定,申请学位时间将在每年学位申请安排上报学位材料时明确具体时间。

三、对全省成教本科生申请学位考试和学位申报工作的时间、程序的调整

1、学位考试及学位申请时间

1)学位外语考试从现在的一年一次,改为一年两次,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成绩下发时间见下表。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成绩下发时间

第一次

每年12月底

每年3月上旬的周末

每年4月中旬

第二次

每年6月底

每年9月上旬的周末

每年10月中旬

2)学生学位申请从现在的一年一次,改为一年两次。具体安排是:

第一次:5月中旬上报材料,省学位办6月初审核并下发批复文件;

第二次:11月中旬上报材料,省学位办12月初审核并下发批复文件;

2、报名点及考点设置情况

1)报名点设置:已有学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另加四川警察学院)都设报名点。

考试报名和考生资格审查:将原来的在学生学位授予单位的学校报名,改为在就近的任意学位授予单位(报名点)报名,改变后,我省所有学位授予单位(报名点)将可接收任意高校成人学生报名,学生的资格审查还是由学生学籍所在高校负责。

2)考点设置:将根据我省成教本科生申请学位外语相关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增设少数考点,根据学生就近参加考试的原则,安排学生到就近考点参加考试。

四、明确了省学位办、校学位办和成人教育部门在成人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位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1、省学位办职责:

1)制定全省学位授予管理相关政策文件;

2)指导、监督、检查各单位学位授予管理工作;

3)安排、组织本省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工作;

4)协调省外学生学位外语考试工作;

5)安排学位申报工作及下发学位考试成绩及合格证书;

6)抽查审核各单位上报学位申请材料,下发合格人员的批复文件。

2、校学位办职责:

1)制定学校学位授予细则及相关文件;

    2)组织学位外语考试,认定各专业主干课程并组织主干课程考试工作;

    3)监管教学计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确保培养质量;

    4)审查参加省内外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授位资格初审,汇总上报省学位办;

    5)将省学位办审查批复后的学生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6)履行《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授予学士学位的成教

本科毕业生责任报告书》中规定的有关职责。

3、成教(网教)院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学校学位授予细则;

2)宣传、组织学生学位申报工作;

3)组织教学及相关考试工作;

4)配合学位办完成学位外语考试和主干课程考试工作;

5)整理、汇总并审查学生申报材料,报校学位办;

6)完成《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申报授予学士学位的成教

本科毕业生责任报告书》中规定的有关事项。

与会代表紧紧围绕我省成人学士学位授位管理工作,就各自在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成绩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并达成了以下共识:(1)要加强成人学士学位授位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2)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管理办法,提高学生对管理办法的知晓度和参与度;(3)要严格管理,保证学位授位质量,维护学位授予声誉;(4)要加强服务工作,激发学生学习外语兴趣和动力,提高学位外语考试合格率。

最后,张主任就本次会议作总结讲话,要求各高校对近几年成人学位授予工作要认真总结,针对存在问题,找出对策性措施,加强管理,严于自律,规范授位行为,切实履行职责,促进我省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上台阶。同时对今后成人学位授予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要进一步加强对成人本科学士学位地位和作用的认识。

授予成教学士学位质量和授予率的高低是直接反映成人本科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关系到高等学校的声誉,如何在保证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我省成人本科生授予率既是适应高等教育的发展,又是体现高等学校以人为本的办学宗旨。

2、在保证授位质量和不降低授位标准的前提下,提高学位

授位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是关键;

3、继续健全制度,规范学位授位行为,各校要自觉维护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的严肃性;

4、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服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