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或澄清

关于2023年度竣工结算审核项目资质要求的更正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11

各供应商:

现对“2023年度竣工结算审核”项目(编号:2023LS-N033)的资质要求作更正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的要求,现取消询价文件资格性要求中“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 乙 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需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另,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2023年9月15日下午17:00;报价截止时间顺延至2023年9月19日下午17:00。

特此通知。

 

          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乐山基地办公室

招投标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